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

結婚真的等於戀愛的墳墓嘛?

結婚真的等於戀愛的墳墓嘛?


    看雙方心態如何

    若雙方不去用心經營

    那一定就是”結婚=戀愛墳墓”囉

    而且結婚後和結婚前的壓力大大不同

    結婚前,比較沒有生活上的壓力

    結婚後,相對的生活上種種的壓力來到

    再加上,可能不如戀愛時般的甜密了

    適時得還需去營造浪漫

    否則,一定會吵得不可開支

    ”我會把最明亮的那顆星摘下送給您”

    這句話有如在耳邊

    但已遠去

    不是嗎????

    結婚的誓言
    http://chiron.nicetypo.com/nt/chironchou.nsf/ContentBypermaLink/644194863333292D4825 6E3C0051CFB6
    老實說,公證完後一領到結婚證書,
    我就已經把『結婚誓言』給忘的一乾二淨了!
    誰還記得結婚的時候,在公證人面前許諾的誓言呢?
    我甚至不記得曾經有過『結婚誓言』這流程。
    老婆忿忿的瞪著我說:肯定是有結婚誓言這部分的,你根本沒專心…
    再問她那誓詞的內容呢?
    從老婆顧左右和嘔罵我的程度看來,她也不記得了!
    或許跟好萊塢電影演的一樣吧!
    公證人說:
    “你願意娶/嫁給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
    “你仍然願意與他一起,至死不渝嗎?”
    嗯?…
    “你願意娶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
    “你仍然願意與他一起,至死不渝嗎?”
    ………
    ……
    …
    這壓力太大了吧?
    如果那天真的有專心認真的聽公證人念這段承諾…
    或許當時會有不同的結局…
    不過結婚都七年了,所謂『逝者已矣來者可追』
    既然答應了,也就認了。
    但是對『結婚誓詞』這回事,
    我還是有點忿忿不平,老覺得被騙了!
    這根本是一個陰謀,
    故意把結婚的流程弄得人仰馬翻,
    就是要讓人無法專心聽公證人在講什麼…
    悶著頭唏哩呼涂的就點頭、鞠躬、拍手,接著領證書…上車趕飯店…
    大家肯定是都沒專心聽這個『誓詞』的,
    不然怎麼每年都有一大堆不分男、女的朋友們到法院去訴請離婚,
    相互指責對方『無法』履行夫妻義務,讓法院去評評理。
    『無法履行義務』?什麼意思?
    好比說『無法行房』、『對方失蹤了』、『酗酒吸毒』等等…
    那怪了呀!大家不是都說好了,
    “你願意嫁給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的嗎?
    那麼無法行房不是一種病嗎?男女皆然的呀!(記住喔!威而剛是處方籤)
    那麼因為『貧窮潦倒』,然後自我放逐,導致失蹤數年,又不行了?…
    那麼『不幸』結交了壞朋友,『不幸』染上了惡習、酗酒嗑藥,這不算數嗎?…
    這擺明了說話不算話!騙人精!
    若是『結婚誓言』真有其約束力,
    是一個成熟的人生中,最重要的一項承諾
    那麼『結婚誓詞』應該根據『離婚因素統計排行榜』改一改才對,
    根據統計,
    導致離婚的導火線冠軍得主是『家庭瑣事』,
    而家庭瑣事中,最讓女人受不了的其實是『上廁所不掀馬桶蓋』…
    過沒幾天,就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了!
    我決定這次要好好的,頭腦清晰的,
    拉著老婆再問一次結婚誓詞:
    『你願意繼續跟我一起,就算我…
    “每次上廁所都懶得掀馬桶蓋?”
    “每次都讓你在充滿煙味的早晨起床?”
    “每次都讓你在充滿煙味的夜裡入眠?”
    “每次換衛生紙都隨手丟在浴室門口,不裝進美美的盒子裡?”
    “每次都堅守『你主外,我主內』的原則,不敢跟鄰居講話?”
    “每次心情不好就發呆看DVD,不跟你講話?”
    “每次看到蟑螂之類會飛的可怕昆蟲,都躲的比你快?”
    “每次做錯事情,都會搬出物理學或心理學的大道理來掩飾?”
    “每次看到你的朋友,只會傻笑點頭,半點交際都不會?”
    “每次都因故推託,從不陪你逛街?”
    “每次都………
    “每次……
    “每…』
    原來我是這麼糟糕的人呀?
    還是不問了!不問了。

    看來這篇

    就得知

    得要有心去經營

    得要有心去包容

    得要有心去信任

    得要有心去患難

    否則就別結婚吧

    以上是個人的觀感

    尚在尋覓中

    真愛難求

    真心相對更難求

    遇到了

    就好好珍惜吧

    別放手

    錯過了

    再也找不到了喔

    沒有留言:

    張貼留言